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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工作

第六周工作安排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5-25 08: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六周工作安排

2002.5.185.24

【悟道】

教育或文化的目的不外是在发展知识上的鉴赏力和行为上的良好表现。有教养的人或受过理想教育的人,不一定是个博学的人,而是个知道何所爱何所恶的人。一个人能知道何所爱何所恶,便是尝到了知识的滋味。一一林语堂

工作重点:

分批做好幼儿园孩子全园开学复课工作;继续加强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深化学科教学研究,科学、合理、有效地推进课堂教学;继续开展“爱国卫生”“扫黑除恶”“全民阅读”“文明校园”等活动;落实《江苏省2020 年中小学德育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做好相关德育工作;设计方案,部署“六一”庆祝表彰活动暨一年级学生“入队”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吴爱健会《吴中区2020年爱国卫生与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要点》精神,做好相关工作;落实苏教体卫艺教《2020年5月份疾病风险提示》,做好相关疾控工作;落实吴教法《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展开相关专项工作;做好区小学生学科“十佳”校级推荐工作;做好小学部学生本学期“餐费”收费工作。

具体工作:

1. 认真做好5月18幼儿园大班开学复课的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在园孩子

防控管理要求,精心做好5月25其他幼儿开学分批开学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2. 继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学生错时上学、放学”管理工作,切实做好

生体温“家检”“晨检”“午检”三检工作,做好学生上学、健康相关信息的“零报告”“日报告”等工作,做好对缺课学生健康情况跟踪,严格执行复课规则流程。

3.因班、因人制宜,深化学科教学研究切实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七认真工作),有效和优化学生学习

4.进一步做好学生上课、课间、午间、用餐、放学及在校期间的口罩佩戴、

洗手保洁、活动行为等督导工作,提升教育管理质量,引导和规范好学生防控行为。

5. 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宣传学习工作,提升教师内修力

6. 加强环保教育,做好垃圾分类教育实践工作,积极开展相关“分类”活动。周三下午4:15全体党员集中工会活动室举行党支部“月主题教育”活动。

7.继续做好苏州市“中国梦-行动有我:2020年中小幼学生‘成语中国’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学校活动。

8.落实吴教法《关于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课件和五分钟学法小课堂视频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相关参与工作。

9.落实苏教基函(2020)6号关于做好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区教育局工作部署,做好江苏省中小学课程基地与学校文化建设江苏省区域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申报工作。

10.启动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微视频观摩评比活动制作工作

11.继续做好“清廉吴中 五月清风”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的相关工作

12.做好区教育局《关于报送“网安 2020”网络安全保障系列行动相关单位互联网资产的通知》相关专项工作。

13.继续做好2020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春季班)教师培训的各项组织工作。

14.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 年学校立德树人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有效落实《2020 年中小学德育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任务,研究申报相关项目。

15.继续做好“爱国卫生”“扫黑除恶”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吴中区教育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教育,有效推进学生“小书房”建设,提升学生自主阅读的兴趣、能力,丰富学生课外知识。

16.继续全面、科学、有效地做好班级、办公室、食堂等场所的开窗通风、卫生保洁、环境消毒等防疫防控工作,做好工作记录,构建好相关台账资料。

17.加强环境教育,走进东山镇“宜居家园”建设活动,继续开展卫生保洁、环境美化等工作,积极推进师生“美丽办公室”“美丽家庭”“美丽小区”“美丽校园”等活动。

18.设计和部署“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合表彰活动,启动一年级学生“入队”系列活动。

19.落实吴爱健会《吴中区2020年爱国卫生与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要点》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20.落实苏教体卫艺教《2020年5月份疾病风险提示》,做好相关疾控工作。

21.落实吴教法《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展开相关专项工作;

22.做好区小学生学科“十佳”校级推荐工作。

23.做好小学部学生本学期“餐费”收费工作。

24.做好幼儿园法人登记事项的相关工作。

25.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做好对教育系统监察对象人员信息的统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监察对象人员信息统计表》。

注:如有新增工作,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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